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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院立象 南宋 · 周必大
 出处:全宋文卷五○七八、《省斋文稿》卷二三
伏审帝眷乐郊,诏除循吏。
八邑之民有恃群州之楷在斯。
恭惟某官才德兼优,人门并妙。
仕路淹回久矣,众所叹咨;
宸心特达知之,亲加擢用。
斗野不离于一道,星屏就驾于两轓。
矧兹调守之频,展矣顾忧之切。
惟弄印靡轻于卑付,故怀章尤极于恩荣。
师帅贤则主德宣,故试承流之手;
治理效则玺书勉,行参增秩之规。
某扫轨偷安,灌园自给。
窃寓公之礼貌,敢并他人;
前辈之风流,尚谐素志。
其为欣怿,未易敷云。
葛亚卿庐陵诗序12月1日 南宋 · 周必大
 出处:全宋文卷五一二一、《省斋文稿》卷二○、《常郡八邑艺文志》卷五
崇宁初元,诏凡置学州并选教授二员。
明年,故大司成葛公次仲以道德文学首应新书,分教于庐陵
方新法之行,吏徇时好,凡答问稍与王氏殊者辄以异端坐之。
公独越去拘挛,寓意篇什,其美刺比兴深得诗人吟咏情性之旨,不但贯穿今古、摹写物象而已。
时著录于学者几千人,其承公讲画为文词者皆有可观。
显谟阁直学士刘公才邵年甚少,才最高,公力荐进之。
学问日成,已而登优第,掌内外制,以歌诗名四方,清婉有唐人风。
至今人皆乐道一时师弟子之美,而未知公推贤扬善之必有后也。
隆兴甲申,公子右朝奉大夫立象来守此邦,于是耆老缙绅杂然称曰:「夫数穷六十,算周必复。
向司成之在吾州也,亦以甲申,谓天非报施耶,何岁律之适同也」?
予窃按魏刘馥扬州刺史,聚诸生立学校,后其子靖庐江,诏曰:「卿父昔为彼州,今卿复据此郡,可谓克负荷者」。
惟公贤父子传世济美适相类,州之士人思欲明于大君,纪于策书而不可得,又欲歌武公之缁衣、咏召伯之甘棠而不可尽,乃相与裒公旧所留古、律诗,得二十七篇,告于教授仲熊,将刻之石,而俾余为序。
夫诗固非待序而传也。
若公特立之操,好贤之心,积善之报,总总章章,某实以廛氓与闻之,隐而弗宣,非人情也,故为推本末而题其后。
十二月一日